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
? (》二)制定、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 (三)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 (四》)选举、罢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 《(五)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工作报告【;
】。 ,(六)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的报酬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和:报酬;
《
— (七)《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
—。。 : (八)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方案等】事项作出决》定;
《 ? , (九)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出—租方案?等事项作出决定【;
《 (十)决!定,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
《 》 (十一)决定投】资等重大事项—;
】 (十二)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 (十三)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 , 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一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加会【议
【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
《 ? ?成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可以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
【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代表!一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二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 成员代表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
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行使?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员大会部分职—权但是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规定的职权除外】。
: : ? 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第二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一》般由三至七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当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 理事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可以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
第三十】条 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主持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
】
: ? (?。二)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 (三)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改草】。案;
! ,(四)起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制,度等;
《
【(五)起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或者出租等方】案;
】 , (六)起草投【资方案;
— (七)!起草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
】(八)提出聘任【、,解聘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决定其报《酬的建议;
【 —(九)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管理集体财产】和,。财务保障集》体财产安全;
!。 : : (十)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出】租、:入股等合同监—督、督促承》包方、承租方—、被投资方等履行】合同;?
】(,。十一:)接受?、处理?有关质询、建议并作!出答复;
【 (—十,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
】 《 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
【 》理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监事会成》员较少?。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监督检【查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审核监督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内部监》督职权必要时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组织!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报告
—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产生办法、具体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第!三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
《
: 第三?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
: 第三?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义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管理集?体财产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
【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集体财产;
【 , (二)】直接或者《间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
!。 (三)!以集体财《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
?
, , (—。。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 《 (六)《将,集体财产《低价折股、转让【、租赁;
— ? , (七)以—集体财产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
《 (八)【接受他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泄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秘密;
【
(—十)其他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