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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设:置、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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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符合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的事项和要求!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无线电频!率为:次要业务划分的不】得对使用《主要业务频率划分的!合法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不—得对来自使用主要业!务频:率,划分的合法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提《出保护要求》
《 :违反前款规定产生有!害干扰的应当立即停!止,。发射待?干扰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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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定期维—护业余无线电台保证!其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对!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
第三十四!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无】线,电波发射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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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通信过程《。中使用明语或者业】余无线电领》域公认的缩略语、简!语以:及公开的《技术体制和通信协】议
第三十六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将!通信时间、通信【频,率,、通信模式和—通信:对,象等内容记》入,业余无线电》台日志并保留2年】。以上
《第三十七条 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每次》通信建立以及结【束时发送本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在通【信过程?中不定?期(:间隔不超《过10分钟)—发送本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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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业】余无线电台在通联】期间:通过技术手段自动发!送电台呼号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相应》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或者相应】操,作技术能力的人员为!提,高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的需》要,可以在?他人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上进【行发射操作实—习
发】射操作实习应当由】。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人或者其技】术负责人《现场监督指导;使】用的频率范》围和发射功率应【当在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确定!的范围内且不得【超过现场《监,督指导人员依法取得!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确定的《范围
第三—十九条 在他人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上进行发射操【作,的应当使用》。所操:。作业余无线电—。台的呼号或者实际操!作,人员取得的》呼,号使用实际操作人】员取得的呼号—的业:余无线电台通联【。期,间发送呼《号,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内国际相关要—求
第四十条 参!加或者举办》业余无线电通联比】赛以及?其他重?大业:余无线电活动的经比!赛(活动)主办方】。(牵:头单位)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临时《。使用符合国际—规则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四十一?条 :取得C?。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证书且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人员因《开展特?殊技:术试验、《通联等活动确需【超出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的功率限值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经—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临时在特定时—间、地点以特—定功率等限定条件开!。展电台操作
【第四十二条 —依法设?置的业余中继台应】当向其?覆盖区域内的业【余无:线电台提供平等的】服,务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下列活动!
—(一)通过任何形】式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
】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于谋!取商业利《益等超出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属性之外】的目的;
【 : (三)故意干【扰、阻碍其他—无线电台(站)通】信;
— (四)故—。意收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
】。 (五)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六)擅自编制—、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七)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 (:八)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
!。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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