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许可管理 第!六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遇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电台所在!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并》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关闭 第【七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二)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依照本—办法:通过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     (三【),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型号核准!(型号核《准证载明的》。频率范围包含业余】业务频段《),;或者使《用的:。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且无—线电发射频率范【围仅限?于业余业务频段 】 第八条 未成【年人可?以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第九—条 设置业余中继】台其台址布局应【当符合资源共享、】集约:的,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业余中继】台设置、使用规【划明确设台地点【、,使用频率、》技术参数等设置【、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 ,   业余中继【台,服务区域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协!调 : 第:十条 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电【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第十?一条 个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使用依法—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含有!型号核准代码—、出厂序列号等信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照片;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该设备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说明材料 【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说明材料 —第十二条 单—位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说明材料】 第十三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该设备?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 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技术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为?。次要:业务或者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同划—分为主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等情况开《展必要的频率协【调 第十》六条: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前可以委托—电台: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业余无线!电台:的使用方式、技【术条件、安装—环境:等进行现场》核查 ? 第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开?展技术检《测,、频率协调》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向申》请人核?发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第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电,台设置、使用人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编号电】台呼号、台址/设】置区域、《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执,照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发证机】。。关以及特别》规定事项等;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执照还应当【载明工作模式等事项!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延续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注销手续交回执】照并自执照注销【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拆除业余无!线电台及天线等【附属:设备并妥善处理 】 第二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停止!使用的应《当依:法予以?注销     】除,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外—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注!销,1年:后,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将相关?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   !  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前!。申请人再《次,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管理机构》经审:查,决定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同时》核发申?请人:已注销的电台呼号】 第二十四—条 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区域超出申—请人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将【无线电台执照颁发、!呼号核发《等,有关信?息通报相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