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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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遇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电台》所在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并?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关闭
第》七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 (二)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依照本办法通】过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 ,(三)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型号核准》(型号核准证载【明的频率范围—包含业余业务—频段);或者使【用的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且无线电—发射频率范围仅【限于:业余业务频》。段
第八条 【未成年?人可以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第九《条 设置业余中继】台其台址布局应当符!合资源共享、集约的!要求
—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业余:。中继台?设,置、使用规划明确】设台地点、》使用频率、》技术参数等设置、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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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中】继台服务区域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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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电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个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使用》依法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含有》型,号核准代码、出【厂序列号等信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照片;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该设备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说明材料
!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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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单位?。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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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该设—。备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 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技:术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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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为次要—业务或者《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同:划,分为主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等情》。况开展必要的—频率协调
第【十六:。条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前可以委托电】台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业余无线】电台的?使用方?式、:技术条?件、:安装环境《等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开!展技术检测、频【率协调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向申请人核发【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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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电台设《置、使用人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编—号电台呼号、台【址/设置区域、【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执,照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发证机关!以及特别规》定事:项等;?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执《照还应当《。。载,明工:作模式等事项—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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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延续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注销:手续交?回执照并自》执照注销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拆除业余无线电台及!天线等附属设备【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停止!使用的?应当依法予以注销】
—。除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外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注销1年后】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将相关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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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前申》请人再次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管理机构经!审查决定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同时核【。发申请人已注销的】电台呼号《
第二十四—条 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区域超?出申请人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将无:线电台?执照颁发、呼—号核发等有关—信息通报相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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