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许可管理 ! 第六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遇》有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以不经批!准,临时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但应当在48小时!内向电台所在地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告并在紧急情】。况消除后及时关闭 ! 第七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    (二)【具有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依照本办法通过!相应的操作技术能力!验证;   【。  :(三)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型》号核准(型号核【。。准证载?明的频率范围包含】业余业?务频段);或者使】用的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定且无线电发射频】率范围仅限》于业:余业务频段 — 第八条 未成年人!可以设?。置、使用工作在【30:3000M》Hz频段《。且,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的业余?无线电台 第【九条 设置》业余中继台其台址】布局应当符合资源共!享、集约的要—求,    》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业余:中,继台设置、使用规】划,明确设台地点、使用!频率、技术》。参数:等设置、使用—和,运行维护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  业余中继台服】务区域?超出:本行政区域的应【当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协调 第十】条,。 设置、使》。用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电!。。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设置!、使用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个人!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    》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 ,(三:)使用依法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含有》型号核?。准代:码、出厂序列号【等信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照片;—。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提》交该设备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条,件,的说明材料》 :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提】交其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申请人—与监护?人关系的说》明材料 第—十二条 《单位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及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说明材料 ! 第十三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自制、改装、!拼装等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该设】备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技术检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为次要业务或—者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同《划分为主要业务的业!余业务频率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和相《关无线?电频率使用等情【况开展?必要的频率协—调 : 第十六《条 设置、》使,用15瓦以上短波】业余无线《。电台:以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其他重要】业余无线电台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前可以委】托电台?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对业余无线—电台的使用方式、技!术条:件、:安装:环境等进行现场【核查 ? 第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开展技术—检测、频率协调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审】查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第—十八条 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同时向申请】人核发业余无—线电台呼号但申请】人已取得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以外的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核发新的—业,余无线电台呼号 】 第十九《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载明电台设》置、使用人》。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编号》电台呼号、台址/】设置区域、使用频】率、发射功率—执照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发证《机关以及特》别规定?事项等;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执照还应当载【明工作?模式等事项  】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 第二十条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   【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更换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不予延续—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注销手续!交回:执照并自执照注【销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拆除业余无线电!台,及天线?等附属设备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停止使用》的,应当依法予》以注销 《     除业余中!继台、?业,余,信标台呼号外其他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注销1年后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将相关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 !     电台呼号!。重新投入分配—前,申请人再次》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管《理机构经审》。查决定颁《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同时核发申请】人已注销的》电台:呼号 第》二十四条 》没,有固定?。台址的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区域超出申请人!住,所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将:无线电台执》照颁发、呼》号核发等有》关信:。息通报相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