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
】
第十九条 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实行量化—计分管理《量,化计分结果是“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认定和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 按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工程等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以飞检】、暗:访,、考:。核、稽察、巡查、】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中作出【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判决!为依据制定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标:。准
第《二十一条 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管理:实行扣分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根据量—。化计分标准自动扣】分并:将结果?推送至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和信—用评价?机构
(!一)责任《追究扣分《标准如下
》
》1.责令整》改扣0.2分/次】;
? 2.—约谈扣1分/次【;
— 3.停工》整,改扣1.5分—/次;
!4.通报批》评扣2.《5分/次;
【 《5.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继续】执行合同的扣3【分/次作出建—议解除合同后—已解除合同的扣4】分/次
— , (?二)行政处罚扣分】标准如下
》
, 1.警告】扣2.5《分,/次;
《
《 2.罚款》扣3分/次(因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罚款的扣【。。5分:/次);
【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扣3.5分》/,次;
【 4.责令停产停】业(含停业整顿)扣!4分/次;
—
5.暂扣!许可证或执照扣【5分/次;
! 6.降低资质】等级:扣8分/次》
(【三)司法判决扣【分标准如《下
》。 1.免于刑事处!罚的扣2.5分【/次;
【 2.受》到刑事处罚的—扣5分/次
】 同一不良【。行为同时《受,到2类及以》。上,。行政处理的按最重的!行政处理进行量【化计分被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再量—化计分有信》用等级?的取消其信用—等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被,撤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的参】照吊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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