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数据收集与治理】 ? 第:十二条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收集公共数【据的应?当遵循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合法》必,要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目的、范围、方!式、格式和流程收集!并按照行政》区划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在法定】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范围内!可以依法直接收【集或:者委托第三》方收集?。相关公共数据委托第!三方收集公》共数:据的:应当:。与受托人明确约定】委托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委》。托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受托人开!展数据收集时应当】。将,委,托情:况告知被收集对象 !    —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文书《。类、证照类、合同】类、票据《。类,公,共数据可以依法作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依据! 第十三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按照安—全,、兼容?、科学、《可操作、《可,扩展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明—。。确其收集、产生的】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属性—并根据有关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对本《级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确!定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属》性有异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四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做好本市公共【数据目录化管理并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要】求细化完善本市【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公共:数据目录应当—明确数据来源、【安全级别、》共享开放《属性、?。更新频率等内容 】 :   ? , 公共数据》目录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更:新, , 第《十五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制度深】化公共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 ? ,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组织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信用体系等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主题数据库涉!。及多个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由牵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数【据收集?。、更新、维护 【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将本单位—涉及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的存量历史!信息有序进行数【字化处理鼓励—对其他存量》历史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做!好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并根?据,公共:数据目录将相—关数据汇聚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不得】违反规定新》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公共数》据平台以及共享【、,开放通?。道,已经建成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合!。 第十六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回流】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向上《申请本市汇聚至【国家部?委、省级平》。台的数据回流分类】向下推进汇聚至【市级:平台的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向相应?区(:市):县回流?畅通:数据:回流通道 【     在本市的!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争取】并承接?本领域国家》部委和省《。级数据回流按—照规定进行共享、】。开放: 第十七条】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公》共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数据的质》量监督对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建?立异议与更正—。管理机制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对—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有疑义《或者发?现错误的《应当在发《现问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数据】提,供单:位,予以校核提》供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复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非公】共数:据不得过度收集或】者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数据收—集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非!。公共数据收集的目】的和范围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鼓》励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数—据收集标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