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数据收?集与治理 第!。十二条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收集:。公共数?据的应当遵循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合法必要【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目的—、,范围、方式、格式】和流程?收集并按照行政区划!开展数据《治理工作 —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在法定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范围:内可:以依法直接收集或】者委托?第三方收集相—。。关公共数《据委托第《三方收集公共数据的!应当与受托人明确】约定委托事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委托!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受—托人开?展数据?收集时应《。当将委托情》况告知被收集对象 ! ,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通过: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不得重!复收集?、多头收集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文,书类、证照类—、合同类、票据类公!共数据可以》依法:。作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依据 !。第十三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按照安全、【兼容、科学、可【操作、可《扩展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按照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明确其收集、—产生的公《共数据的共享、开】放属性并根据有【关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对本级《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确定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属性有》异,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 第:十四: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做好本市公共数据】目录化管理并—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要求细化!完,善,本市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规范公共数据目!录应当明《确数据?来源、安全级别、共!。享,开放属性、》更新:频率等内《。。。容 《    《 公共数据目录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十五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制度】深化公共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 【    《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组织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信用体系等【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主题数据!库涉:及多个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由】牵头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数》据收:集、更新、维—护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将本单—位涉及?。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的存量历史信息有】序进行数字化处理】鼓励对其他存量历史!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 :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做好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并根据?公共数据目录将【相,关,数据汇聚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不得违反规—定新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公共】数据平台以及共【享、:开放通道已经建【成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整合 【第十六条 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回流!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向上申《请本市汇聚至国家部!委、省级平》台的数据《回流分类向下—。推进汇聚《至市级平《台的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向相应区(市)【县回流畅通》。数据:回流通道 】    在本市的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争取并承接本领域!国家部委《。和省级数《。据回流?按照规定进行—。共享、?开放 第十】七条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公共—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   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数据的质—。量监督对数据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评估并建立—异议与更《正管理机制 —。     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对共享?获,取的公共数》据有疑义或者发现错!误的应?当,在发现问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数据—提供单位予以校核提!供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复 》 , ,。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非公共数据不—。得过度收集或者【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数据收集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非公共?数据收集的目的和】范围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鼓励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车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数据收!集标准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