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海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采取!自我评价、申请人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实行满意》度评价制度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海关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检查责任—
《 海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海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海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并且归档
】 , 公:众有权查阅》海关的监督》检查记录但》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不予公开】或者可以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海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四十五!条 对被许》可人在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海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通报作出海关行政许!可,决定的海关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法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海关》举报海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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