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胡静林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