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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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定点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三十】八条 续签应由定点!零售药?。店,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保协!议续签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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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零售药店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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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 (二)未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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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医!保协议?解,除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
(【一)医保协》议有效期内累—计,2次:及,以上被?中止:医保协议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二)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 (三)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 (:四)以?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费用—清,单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 (五)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倒卖医【保药品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六)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的;
【 : (七)将医—保结算?设备转借或赠与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八)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等?情节恶劣《的;
【 (九)《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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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有关—执法机?构在:行政执法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可能》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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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被吊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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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二)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三)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能履行】医,保协议约定或有违】法失信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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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因!定点零售药店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导,。致连锁零《。售药店其中》一家分支零售药店】被解除医《保协议?的,相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分》支零售药店同时【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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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经办机《构同意的;
【 (》十六)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协议【的,;
(】十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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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定点零售!药店主动提出中【止医保?协议:、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零售药店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二条 定》点零:售药店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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