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所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 (一)旅客公!布,运价: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公众公开!发,布和销售的旅—客运价包括旅客【。普通:运价和旅客特种运】价,
》 旅:客普通运价是指适用!。于头等舱《、公:。务舱和经济舱等舱位!等级的?最高运价
】 , 旅客特种运—价,是指除旅客普通运价!以外:的其他旅客》公布运价
】 (?二)旅客《非,。公布运价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根据与特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协议有】选择性地提供给对】方而不?对公众公开发—布和销售的旅客运价!
(三】)货物公布运价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对公众公开发布【和销:售的货物运价包括普!通,货物运价、等级【货物运价、指定【商品运价和集装【。货物运价
—。 , 普通货物运价!是指在始发地—与目的地之》间运输货物时根据货!物的重量或者体积计!收,的基准运价
】 等级货物【运价是指适用于某】一区域内或者—。两个区域之间—运输某些特定货物】时在普?通货物运价》基础上附加》或者附?减一定百分比的【运价:
《 指定商品运价是!指适用?于自指定始发地【至指定?目的地之间运—输某:些具有特《。定品名编号》货物的运价
【 , ?集装货物运价是指】适用于?自始发地至目—的地使用集装设备】运输:货物的运价
】 ?(四)货《。物,。非公:布运价是指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根据与特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协:议有选?择性地提供给—对,方而不对公众—公开发布和销售的】货,物运:价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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