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检测机构—等级评定
【。
第六?条 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水平、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
《。 检测机构等级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公,路工程?。综合类设甲、乙、】丙3个等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分为交通工程】和桥梁隧道》工程
《 , 水《运工:程专:业分为材料类和结构!类水运?。工程材料类设甲、乙!、丙3个等》级水运工程结构类设!甲、:。乙2:个等级
— : 检测机构》。等级标准由部—质量监督机构—另行制定
第【七条 部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公路工程专项!类和水运《工程材料类及—结构:类甲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公路工程—综合类乙、》丙,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丙级、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第八条》 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
, 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须满1年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
第九【条 申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应向所在地!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
》 (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第》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分为受理!。。、初审、现场评【审,3,个阶段
第—十,一条: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认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规,范、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所申请的等级!属于部质《量监督机构》评定范围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核查后出具核】查意见并转送部【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 初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试验检测【水平、人员》。及检测环《境等条件是否与所】申请的等级标准相】符;
(!二)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及设备配备与【所申请的等级是否相!符;
— (三)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
【(四)检定和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
: : (五)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六)是?否具有?良好的试验》检测业绩
》。
第十三条 —。初,审合格的进入—现场评审阶段—;初:审认为?有需:要补正的质》监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直:。至合格;《初审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及时退还【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现场评审】是通:过对:申请人完成试—验检测项目的—实际:能力、?检,测机构申报材料与】实际状况的符合【性、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转等情?况的全面核查
! 现场评审所抽!查的:试验检测项目原则】上应当?覆盖申请人》所申请的试》验检测各《大项目抽《取的具体参数—应当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第十五条 现场评】审由专家评审组进】行
—。 专家评审》组由质监机构组【建3人以上单数【组成(?含3人?)评审专家》从质监?机构:。建立的试《验检测专《家,库中:。选,取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进入专【家评审组《
? 专家评审组】应当独立、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专家评审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十六条 》专,家评审组应》当向质监机构出具】现场评?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 (《。一)现场考核评审意!见;
》。。 , (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分表;
【 ?(三:。)现场?操作考核项目一览表!;
【。(四)两份典型试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 质监机构依据现!场评审报《告及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等级?评定
》。 质监》机构的?评定结果应当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就:评定结果向》质,监机:构提出异议质监【机构应当及时受【理、核?实和处理
》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质监机构根—据评定结果》向申请人《颁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应当为异议人】。保密
?
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证书的同时应】当报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第十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和等级证书由【部质量监《督机构统一规定【格式
《 等级证书应!当注明检测机构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专业、类别、【等级和项目范围
】
,第十:九条 等《级证书?有效期为《5,年,
,
等级证书!期满后拟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提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第二】十,条 换证的》申请、复核》程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等级:。评定程序进行—并可:以适当简化在—申请等级评定—时已经提交过且未】发生变化的材—料可以?不再重复提交—。
第二十一条 】换,证复核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 换证复核的—重点是核查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试验】检测:项目、场《所的变动情况—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违规【与投诉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换证《复,核合:格的予以换发—新的等级证书—不合格的质监—机构应当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内不得承】担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试验检测业务】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质监】。机构根据实际达到】的试验检测》能力条件重新—作出评定或者注销】。等级:。证书
— 换证复》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检测?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停业?时应当自《停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发证!质监机构办理—等级证书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等级评定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第!二十:六条 等级证—书遗失或者》污损的可以向原发】证质监机构申请【补发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租借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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