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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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村(?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等共】。同组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
第》。三,条 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 : (二)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三)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
— (四)支持—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 (五)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 》 ,(六)其他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 第?五条: 民:政部门?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 ,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科协、》工商: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协助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第六—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协调、落实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 (二)《配置、管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 《 (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
:
【(,五)其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第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下!列工作
— (一)协!助登记居家》老年人基本》信息调?查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二)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
(!三)定期探》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老年人;
】 (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互助养老、【文体娱乐、》志愿服务等活动;
!
》 (五)教育、】引导村(居)民依法!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
【。 , ,(六)其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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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全社!会应当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 《 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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