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聘请】外,籍专业人员》
第六十【条 :宗教:院校为丰富》教学内容《。开,展与:国外:宗,教文化学术交—。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聘用承【担讲学?或,者教学?任务的外籍》专业人员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当—遵循以我为》主、适?量聘用、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十:一条 宗《教院校申《请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学制三年以上并已正!式开办四《年以:上教学评《估合格?;,
: (》二)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专门的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 (三)有保】障外籍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
— : (四)拟聘用【。。人员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尊重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和各宗教之间—相互尊重的原—则;
》 , , (五)拟聘—用人员?。无不良记录未参【加过反华组织、未】从事过反华》活动、?未发表过反华言【论不:支持、?宣扬和?资,。助宗教极端》主义;
《。
《 (六)拟聘—用,人员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吸食!大,麻等毒品《的,行为记录;
—
? (七《。)拟聘用《人员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障碍史;
! ? (八)拟聘—用人员无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被国内外—教,育机构?解聘及处《罚、处分的》经历;
【 (九)拟聘【用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者同等学!力,在拟聘任的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造诣;
【
: (《十)拟聘用人员具有!与拟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第六十二条》 宗教?。。。院,校申请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名单、】讲授课程《、课:时和任?教期限?等;
》。 (二)拟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文【本;
】(三)拟聘用人【员的个人简历并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材?料;
— (四)拟—聘用人员的健康情】况说明;
! (五)相关专业机!构或者人员的推荐】材料
《第六十三条 全国性!宗教院?校申请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当【报全国性宗教团体】审核:由全国性宗》教团:。体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地方性宗!教院校申请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经设立该院!校的宗?教团:体和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
—国家:宗教事务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六十!四条 拟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宗》教院:校取得?。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后应当到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 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持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Z》字签证入境》后还应?当依法办理在华工】作和居?留的相关手续—。
第?六十五?条 宗教《院,校邀请外籍专业人】员到宗教院校开办讲!座时间在两天以【内且课时总量不超过!六课:时按来华交》流访:问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六条《 ,宗教院校应当对拟聘!用的外籍专业人员专!业,。素质、资格》资历、社会背—景等严格把关—;对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对其讲学—内容及使用的教【材进:行审定并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第六十七条 受【聘,的外籍专《业人员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遵守所在院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其聘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第六十!。八条: 宗教院校聘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专业人员讲学参照】本章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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