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九章【 检查结果的处【理 》第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检查:综合评定报》告书或者综》合评定结论作—出相应处理 —     综—合评定结论为符【合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检【查机构应当将现场】检查报告、药—品检查?综,。合评定报告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整【改报告等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     综合评定!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理—。和,风险控制《措施并将《现场:检查报告、药品检查!综合:。评定报告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整《改报:告、行政处理和【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第一时间【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除首次申请》相关许可证的—。情形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现场检查报!告、药品检》查综合评定报—告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行政处理相关案】卷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第》六十三条 被检查】单位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视为其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 ,。 被检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记录?。。、,数,。据、信息《等相关资料 【    《(一)?拒绝、限制检—查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限【制检查?时间或者检查结束时!限制检?查员离开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如实提供或—者延迟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 《 ,   (三)—拒绝或者《限,制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 :。     (四【),以声称工作人员不】在,或者冒名顶》替应付检《查、故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     !(五)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 第六【十四条 安》全隐患排除》后被检查单位可【以,向作出风险控制【措施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的:申,请并提交整改—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组织评!。估必要时可以开展现!场检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解除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结果 》第六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产品】。足以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危?害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及?时向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指导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 第六十六条 !派出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检查》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检查人员未及时】上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的;》     (【二)派?出检查?。单位未及时对检查人!员上报的重大—风险隐患《作出:相应处置措施的【。;,     (三】)检查人员未—及时移交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的; 《    (四—)派出检查单—位未及时协调—案件查?办部门开《展收集线《索、固定证据—、调查和处理—相关工作的 — 第六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第六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做好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