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管道运输准许收入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 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
第八条 准许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等,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成本监审核定。
第九条 准许收益=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一)有效资产。有效资产指国家管网集团投资的,与管道运输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铺底天然气为原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有效资产不含政府和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储气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资产,以及其他辅业、多种经营等资产。
可计提收益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土地使用权等。
可计提收益的营运资本指国家管网集团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周转资金。
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根据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可计提折旧、可摊销计入定价成本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值所对应的账面净值,通过成本监审核定。营运资本按运行维护费的20%确定。
(二)准许收益率。本办法出台后首次核定价格,准许收益率按8%确定,后续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要求、行业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
第十条 税金依据现行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核定,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