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领导】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相关规!。章制度决定》重要事项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化主管单位(【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标准化主《。管单位)《归,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粮》食质量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相关规章制度;!
?。 (二)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
(【三)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报批和!复审等工作;
【
(四【)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技—术审查、编》号、发布、出版、备!案和复审《等工作;
— (》。五)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六)!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
】 : (七?)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建立!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 (八)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试点【示范;
》 《(九)?综合:。指导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
! (十《)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团体标准化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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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司局单位、垂【直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承担下列工!作
— (一)参与—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参与有【关标准体《系框架?设计;
》 (二)提】出标准项《目需:求和制修订建议参】与相关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复审等工【作;
《 (三)参与!相关标准的》宣,贯,和监督将标准实【施纳:入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向标准化主管—单位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
第十?条 各省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主要承担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关,制度;?
? (二)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组织【申报: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组织《。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和监督》向,标,准化主管单位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 (四)其他标准!化工作相关任务【
第十一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负责相关》工作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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