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程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安装、运营维!。护等
本!办法所称特定项目是!指在与我无外交关】系或者外交关系【。降级的?国家:。承包的工《程项目、涉及—多国利益的工程项】目、存在《高风险的工程—项目以及按》照条例规定确定【的其他特《定,项目特定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为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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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管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规?范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立项【和信息报告》的,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不得损》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应当!遵守项目所在—国(地区《)法律加强风险防范!。避免不?正当:竞争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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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企业承包一!般项目应当在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商务部》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含整体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一般项目的!备案;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承包—一般项目的备案
!第六条 企业—承,包特定项目应—当经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在承包特定项目前及!时,办理:立项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凡】备案立项必报告”原!则向商?务主管部门》、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定期报告工【程项目后《。续开展情《。况,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中【国,。驻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领)馆】或者代管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在报告工程项目信】息时:应当遵守境内外数据!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立,项定期报告》项目后续开展—情况:业务:系,统,操作指南由》商务部发布
】 企业初次【使用业?。务,系统的应当首先【在业务系统如实填】写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信息登记表—所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在业务系统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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