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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执行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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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依照本法—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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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的罚款的;
!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至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三条》 退:。回的:基金退回原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 :。。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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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申请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暂【缓或者分期的期【限以及罚《款金额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暂缓、【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案
!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 (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
《 :。 (:三)不?予行政?处罚等无须》执,行的:;
《 (《四)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可以结案的其他!情,。形
《 办案人员【应当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经: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第》。。五十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一)!一案一卷;
【。 (二)【文书齐全手续—完备;?
(三】)案卷应当》。按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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