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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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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 ,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 ,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 :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 :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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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第十四》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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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 (四)—履约担保;
—。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 ?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 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 (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A】。级的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合格后!准许其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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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
【 (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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