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经营许可 】 第八《条 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 —第十四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使用?方,。式、期?限等;    】 (: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标准;】   《  (三)》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变更、终止和延续!等; 《   ? (四)履约担【保;     (!五)违约责任—;   》 , (六)争议解决方!式;  》   (七)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 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 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投入】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规定】的计程计价设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按:照要求?喷,涂车:身,。颜色和标识设置有】中英文“出租汽车】”字样的顶》灯和能显示空车【、暂停运《。营、:电召等运营状态【的标志按照规定【在车辆醒目位置标明!运价标准《、乘客须知、经营】者名称和服务—监督电话 第【十六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投入车》辆的车型和报废周期!等因:素确定 第—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第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出租汽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审核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一)】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均!为AA级及以上的】应当批准其继续经】营;:     (二】)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A级?的应当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整:改合格后准许其【继续经营; 【 ,   (三)—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B级或者《一半以上为》A级的可《视情适当核减车辆】。经营权;  【   ?(,四):考核等级在经营期】限内有?一半以上为B—。级的应当收回车辆经!。营权: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配置车—辆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