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飞行【校验的?基本要求 》 , , 第一节 飞—行校验的种类和优先!次序 第六条 飞!行校验分为》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定期校验《、特殊校验四类 ! ,   本规则—所称投产校验是指校!验对象新《建、迁建或者更【新后为了《获,取校验对象全—部技术参数和信【息而进行的》飞行校验   】  本规则》所称监视性校验【是指投产校验—后的符合性飞行【校验 ?     本规则所!称定期校验是指为】。了确定校《验对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持续运行要求—按照规定《的校验周《期对:运行:中的校验《对,象所:进,行的飞?行,。校验 《    本规则【所称特殊校验—是指校验对象—出现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对!其受影响部分进行的!有针对性校验 【 第七条 通信【设备和监视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投产校验投》产使用后不》。进,。行监视?性校验和定期校验必!。要时进?行特殊校验本规则第!六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  :导航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投产》校验投产使》用后:应当进行监视—性校验?和,定期校?验,必要时进行特殊【校验:本规则第六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出现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校验!对象受影响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校验:     (一】。)飞行事《故调查需《要确认设备是—否持续?满足运行《安全要?求的;   【  (二《)设备大《。修、重大《调整或者重大功能】升级包?。括设备的工作频率】、天:线系统、场地保护】区域、电磁环境【等因素发生改变或者!设备主要参》数发生变化、导【航完:好性监视《信,号基:准发生改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系统运行风!险增:。大,并无法通过地—面测试调整进行有效!控制的; —    《(三)导航设备【停,机超过3个日—历月后重新投入使】用的;     !(四)设备维护人】员、管制人员、飞行!人员等发现设备【或者信?号有不正常现象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    ! (五)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因安?全原:因要求?对,校验对象进行特殊校!验的; 》 ,   (六》)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特殊校验》的,;     (】七):其他需要特殊—校验的情形 —。 第九条 飞行【。校验应当按》照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安排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由高至低依次为】。。。特殊:校验、定期校验【、监视性校验、【投产校?验 第二节— 飞行?校,验项目和校验—时间:。 第十条 —对于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的情形?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校验方案确定【校验项?目以:确保校?验对象的安全运【行,    》 对:于本:规则第八条第—三项所列的》情,形非设备、非场地】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少于6个日历【月的应当执行—等同于定《期校验的项》目;超过《6个日?历月(含)的—。应当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的应!当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 》     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定期校验的】校验项目《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定期【校验时间《由校验周期、校验周!期起始?日和时间窗》口确定     !校,验周期?起始日一般是—指导航?设备:投产校验的完成日期! 第?十二条? 除本规则第六章或!者民航局另有规定外!导,航设备的校验周期】如,下   》  (一)仪—表着陆系统(包括】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定期校验周》期为6个日历月【;投产?校验后3个日—。历月: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  !  : (二)全》向信:标、无方向信标、】单独安装《的测距仪《和航向信标在承【担进近导航功能时】定期校验周》。。期为18个日—历月;投产校—验后9个日》历月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    】 (三)全向—信标、无方向信【标、单独安装的测】。距仪在承担航路航线!导,航功能时定期校验周!期为36个》日历月?;投产?校验后?18个日历月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 :   ? (四)测距仪【、指点?信标与其他导航设备!配合使用时与该导航!设备同周期校验【。     (五】)导航设备同时承担!航路航线和进—近功能时其校验周期!应当按照功能—分别计算 》     (六)在!特殊:校验中执《行等同于定期或【者投产校《验项目的《导航设备当次—。。。校验完成日期—为新的校验周—期起始日;》。未,执行等同于定期或】者投产校验项目的】导航:。设备当次特》殊校验不《影响:原有的校验周期起】始日  》   (七)监视性!校验不影响校—。验周期和校验周【期,起始日     !(八)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飞行】校验的导航设备【其校验周《期,起始日不变》;导:航设备定期校验超出!时间窗口执》行飞行校验的以实】际完:成飞行?校验日期为新—的校验周期起始【日 ?   ? 为了便于合—理安排飞行校验计划!。。和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在导航设!。备,校验周期届满—前后设?置各15天的时间】窗口在遇到重大活】动保障、恶劣天【气、空?域限制等情况可以】使用时间窗口时间】。窗口期内的》导航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   卫星导航增】强系统地面》设备的校验周期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应《用情况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突发紧急】状况下或者特—殊环境?条件下?校验对象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或者为了支!。。持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等推广应用民航】局可以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要【求、所?采用:的设:备情况以及我国飞行!校验的?实际:。。情况等结合》机场整体运》行,。情况和需求对特【定的校验《对,象、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做出必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