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飞行校验的基本】要求
《。
第一节 飞行校!验,的种类和优先次序】
第六条 飞行】校验分为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定:期校验、特殊校验四!类
【本规则所称投—产校验是指》校验对象新建、迁】建或者更新后为了】获取校验对》象全部技《术参数和信息—而,进,。行的飞?行校验
!。本规则所称监视【性校验是指投产校验!后的:符,合性飞?行校验
》 《本规则所称定期校验!是,指为了确《定校:验对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持【续运行要求按照【规,定的校验《周期对运行中的校】。验对象所《进,行的飞?行校验
— 本规》则所称特殊校验是】指校验对象》出现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对其受影响部分进】行的有针对性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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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通信设】备和监?视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投产校验—投产使?用后不进行监视【性校验和定》期校验必要时进【行特殊校验》。本规则第六》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导航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投产校验!投产使用后》应当进行监视—性校验和定期—校验必要时》进行特殊校验—本规则第六》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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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出,现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校验对?。象受影响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特,殊,校验
《 (一)【飞行事故调》查需:要,确,认设备是否》持续满足《。运行安?全要求的;
】 , (二)设—备,大修:、重大调整或—者重:。大功能升级包括设备!的工作频率、天线】系统、场地保护【。区域、电磁环—境等:因素发?生改变?。或者设备主要参数发!。生变化、导航完好性!监视信?号基准发《生改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系统运行风险增大】。并无法通《过地面测《试调整进《。行有效控制》的;
《 (三)导】航设备停《机超过3个》日历月后重》新,。投入使?用的;
》。 (》四)设?备维护?人员、管《制,人员、?飞行人员等发现设】备或者信号有不【正,常现象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
【(五:)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因安全—原因要求对校验对】象进行特殊校—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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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特殊校验】的;
】(七)其他需要【特殊校验的情形
】
第九条 飞行校】验应当按照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安排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由【高至低依次为特【殊校验、定期—校验、监视性—校验、?投产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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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飞行校验项【。目和校验时间
】第十:条 对于《本规则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至第七项【所列的?情,形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特殊校?验方案确定校—验项目以确保校【验对象的安全—运行
【 对于本《规则第八条》第三:项所列的情形非【设备、非场地—原因造成设备停机】少于:6个日历月的应当执!行,等同于?。定,期校验的项目;超过!6个日历月(含【。)的应当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停机的应当执行等同!于投产校验的项目】
—投产校验、监视性】校,验、定期《校验:的校验项目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 定期校验】时间由?校验周期、校验【。周期起始日和—时间:。窗口确定
【。 校验周期起】始日一般是》指导航设《备投产校验的完成日!期,。
第十二条— 除本?规则第六章或者【民航局另有规定外导!航设备的《校验周期如下
! (《一)仪表着陆系统】(包括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定期校验】周期为6个日—历月;投产校验后3!个日历?月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
— (》二):全,向信标、《无方向信标、—单独安装《的测距仪和航向信标!。在承担进近导航【功能时定《期校验周期为—1,。8,个日历月《;投产校验后9个】日历月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
《 , (《三)全向信标、【无,。方向信标《、单独安装》的测距仪在承担【航路:。航线导?航功能时定期—校,验周期为36个日】历月:;投产校验后18个!日,历月内执行一次监】视性校验
【 (《四):测距仪?、指点信标与其【他,。导航:设备配?合使用时与该导【航设备同周期校验】
? (五)导【航设备同《时承担航路航—。。线,和进近功能时其【校,。。。验周期应当按—照功能分别计—算
(六!)在特殊《校验中执行等同于】定期或者《投产:校验项目的导航设】备,当次校?。验完成日期为—新的校?验周:期起始日;未执【行等同于定期或【者投产校验项—目,的导航设备当次特】殊,校验不影响原有的】校验周期起始日
! (七)监视!性校验?不影响校验周期和】。校,验周期起始日
【。
:。 (八)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飞—行校验的导航设【备其校验周期起【始日不变;导—航,设备定期校验超出】。时间窗口执行飞行】校验的以实际完【。成飞行校验日期【为新的校验周期【起始日?
为了】便于合?理安排?飞,行校验计划和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在导航设备校!验周:期届满前后设—置各15天的时【间窗口在遇到—重大活动保》障、恶劣天气、空】域限制?等情况可《以使用时间窗口【时间窗口期内的导航!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 卫星导航》。增强系统地面设备的!校验周期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应用情况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突发紧】急状况下或》。者特殊环境条—件下:校验对?象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或者》为了支持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等推广应用民航局可!。。以根据?国际民航《组织有关要》求,、所采用的设备情】况以及我国飞行【校验的实际》情况等结合机场【整体运?行情:况和需?求对特定《的,校验对象、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做出必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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