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管理办法2021年 建标库

第二章 对外援助政策规划

第九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外援助的战略方针和中长期政策规划,按照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十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国别的对外援助政策,按照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外援助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按照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十二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外援助方式的改革措施,并推动改革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牵头推进对外援助法制化建设,与援外执行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对外援助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建立对外援助项目储备制度,搜集、审核和确定具体国别的对外援助储备项目,并对储备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对外援助储备项目是编制对外援助资金计划和预算,以及对外援助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拟订对外提供援助的援款协议草案,与受援方进行谈判,并以中国政府名义签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