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定价成》。本和有效资产—核定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计入定价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按照可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核定
】 (:一)固定资产原值原!则上按?照历史成《。本核:定按规定进行—。。过,清产核资的》按财政?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各类【固定资产《价值核定;未—投入实?际使用?的、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计提折旧已投入!使用但未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或未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可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
】(二)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分类确定折旧—年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详见附【表,)固:定资:。产,。残值率原《则上按3%~5【%计算不能回—收的管?道残值率可按—零核定已计》提完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费用:
第十四条 无形!。资产摊销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摊计入定价成【本其:。中土地使用权费用如!果已计入地面建【筑,物价值且《无法分离的随建筑】物提取折旧;—其,他情况下均按土地使!用权年限分摊其【他无形资产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年限分摊】未明确受《益年限的按不低于1!0年摊销评》估增值部分不计入】无形资产原》值
?第十:五条 原水费—、外购?成品水?费原水费及》外购成品水费—原则上?按照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际发生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必要时可以对—提供:成品:水的独立制水公【司进行成本调查【
第十六条— 动力费《。、材料费、》修理费按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供水企【业监审期《间年平均费用—核定计?入定:价成本?但修:。理费最?高原则上不得超【过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超过上限标》准,的供水企业》应,当证明其合理性具体!数额经评估论—证后确定《特殊情况下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一次!。性费用过《高的可以分期—分摊
第十七【条, 人工费
! (一)《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职工人数《和平均工资》确定
》 1.职工人】数各地区一般可以】15:人,/万立方米(—日生产能力)为【定员参考上限—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城镇?供水行业职工—人数定员上限—标准供水企业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有在岗职工人数低于!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和实:有在岗职工人—数的算术平均值核】定;实有在》岗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上限的】按照定员标准—上限核定
— , , 2.职工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按,照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在岗:职工实际平均水平确!定但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公用事业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二)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包!含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审核》计算基数原则上按监!审期间最后一—年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不超过国家或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应当在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中列支【的费用不得在—其他费用项目—。。中列支
— (三)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一次性补偿费用】按照一定《年限分摊计入定价成!本,
《 :(,四)劳务派遣、临】时用工性《质的用?工支:出未包?含在:工,资总额内的在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内据实核定!
:第十八条《 其他运营费用
】
》(一)生产经营【类费用水质检测和】监,。测费、代收手续【费,、计量?器具检定与更换费】。等按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监】审期间年《平均值核定
】 ?(二)管理》类费用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非生产性费用】按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监审期!间,年平均?值核定?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监审期】间供:水销售年平均收入的!0.5%
! ,(三)纳入》定价成?本的相关税金—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以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实际水平核定
! 《(四)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等摊销【费按照规《定的摊销年限采用】直线:摊销法核定》
第十九条— 供水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核定】;用于补助专—门项目的直接冲减】该项成本;未明【确规:。定专项用途》的应当冲减》总,成本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成本应当单独核!算不计入供》水定价成本其—他业务与《供水业务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者统?一支付的费用依托】供水业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供水业务而》获,得政府优惠》政,策等不?能单独核《。算或者核算不合【理的应当将》其他:业务收入按一定比】例冲减成《本,该比例可以采—用收:入比、直接人员数】量比、资产比或者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第二【十一条 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是指供水企业投资形!成的:制水、?输配水的工》程,设施设备《以及其他与供—水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
—
《 (一)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可计提折旧计!入定价?成本的?固定资产期》末,数所对应《的账面净值核定【以下资产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
— 1.与供水!。业务无关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
? 2.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固定资产《
: ? 3.用户或—地方政府无偿移交】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等投资形成的资【产
? ? ,4.: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
—5.:其,他不应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
(二】)可计提《收益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土地?使,用权等可计提收益】的无形资《产净值根据监—审期间最后》一年:。可摊销计入定价【成,本的无形资产期末数!所对:应的账面净值核【定
【(三)可计提收益的!。营,运资:本指供?水,企业为提《供供水服务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以,外的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周转资—。金可计提收益的营运!资本按?。照不高于成本—监审期间运》行维:护费年平均值—的1/6核定—
第二《十,二条 供水量和漏】损,率,核定供水《量=取水量×(1】-自:用水率?)×(1《-漏损?率)
《 取水—量,包括取用原水—。量和外购《成品水?量原水量指供—水,。企,业实际取用》的全部原水量;外】购成品水量指—。供水企业实际从外】部购入的全部成品】水量
】供水企业自用—水率:原则上据《实核:定但应?当在上限标准—范,围之内各地》上限标准应当在水厂!设计水?量的:5%:~10%《。范围内根据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有关规定区—分原水水质、处理工!艺,和,构筑物类型等—因素确定
》
漏—损率:原则上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计算漏损率高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规定具体核!算方法或者》标,准的其他费用项目】低于社会公》允水平的《据实核算;明—。显,超出社会公允水平的!按照社会《。公允水平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