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
第二十【。一条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 鼓励《开,展区域合作的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合作协议简化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 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移!出人应当填写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接受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二【)接受人提供的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方式的说明;
!。
, (三—)移出人与接受人】。。签订的委托协议、意!向,或者合同;
! (?四)危险废物移【出地: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移出人应当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中!。提出拟开展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时间【期限:
》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需要的!申请材料
— 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的格式—和内容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立即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移出【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二十:。四条 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移出《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等:信息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初步审》核同意移出》的通:过信息?系统向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出】跨,省转移商请函;不】同意移出的书面答复!移出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商:请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接受的意见并通过!信息系统函》复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说明理由
】
第二十六条 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复》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的决?定;不同意》转移的应当说—明理由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批准信息【通报:移出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移入地等相关【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决定应当包括批】准转移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废物代》码重量(数量)移出!人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方式【等信息
《
》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决定【。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但】不,得超过?移出:人申请开《展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时间》期,限和接受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剩余有效—期限
—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经】。批准后移《出人应当按照—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决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移出人《可,以按照批准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决】定,在有效期《内多次转移危险【废物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移出《人应当重新提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
(一)!计划转移《的危险?废物的种《类发生变化或者【重量(数量)超过】原批:准,重量(数量)的;
!
?。 (二)计划转移!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方式发?。生变化的《;
— (三?)接受人《发生变?更或者接受人—。不再具?备拟接受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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