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三章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运行和管理!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的危险废物转移】等,备案:信息填写、》运行 第十五条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编号—由十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至四位数字为年!份代码;第五、六】位数字为移出—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七、【八位数字为移出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划代码;其余【六位数字以移出【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流水—编号 第十六条】 移出人每转移一】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次转移多类【危,险废物的可以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也可以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使用同一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一次》为多个移出》人转移?危险废物的每个【移出人应当分别【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七?条 采用联运—方式转移危》险废物?的前一?承运人?和,后一承运《人,应当明确运》输交接的时间和地点!后一承运人》应,当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定的移出人信息、前!一,承运:人信:息及危险废物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接!。受人应当对运抵的】危险废物进行—。核实验收并在接【受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确认!接受     运!抵的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接受【人应当及时告知【移出: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同时向接受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九条 —对不通过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且无法按【次对危险废物计量】的其他方式》转移危险《废物的移出》人和接受人应当【分别配备计量—记录设?备将每天危险—废,物转移的《种,类,、,重量(数量》)、形态和危险特性!等信息纳入相—关台账记录并根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二十条 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 ? ,   因特殊原【。因,无法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中补录《电子转移联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