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处】罚的应?。。当严格?执,行罚没款收》缴分离制度》。登记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没?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数额: 第三十六条【 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社会组织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停止活动》的期间?届满社?会组织应当》根据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 第三十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责令社会组》织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社会组织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执行 第—三十九条 》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的处罚【。决定的应当》收,缴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 第四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原罚《款数额;    !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