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22年 建标库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尾矿,是指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尾矿库,是指用以贮存尾矿的场所。

    (三)封场,是指尾矿库停止使用后,对尾矿库采取关闭的措施,也称闭库。

    (四)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包括尾矿库所属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尾矿库管理维护单位。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