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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罚则 【 第三》。十,。条 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未建【立尾:矿环境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 :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 】   ?  (三)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 :     》(四:)未按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的?;     【(五)未依法开展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 《。    《(六)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尾矿【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尾矿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    】。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产生尾矿的单位或】者,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填报上一年度】产生的相《关信息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向环境—排放尾矿水》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