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2022年 建标库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法律援助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自己的意愿、时间和技能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二)获得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内容的必要信息、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志愿者服务证及胸章、服务记录证明;

    (三)提供服务后按规定领取法律援助补贴中的直接费用;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协议或承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泄露志愿服务中掌握的案件情况;

    (三)因故不能参加或完成预先约定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应当提前告知;

    (四)不得以法律援助志愿者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接受其他利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