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检查
—。
第二十八条 !上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地名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上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相应部门地名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管理能力建设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地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地名管理有—。关的情况;
】 (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三】)对涉嫌存在地名】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四)检查与涉—嫌地名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必要》时可以?采取约谈措》施并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进行评估!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