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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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动态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所处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建筑【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 1.年耗能】在,200?万吨标?。准煤以上
—。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于中央企业前—三,分之一
】 3.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
【
(—二)第二类企业第】一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
【 1.年耗能【在10万吨》标准煤以上
【 :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于!。中央企业中等水【平
《 ?(,三)第三类企业除】上述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企《业
第六条 【国资委?根据企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适时对企业!类别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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