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分类管理
】第五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动态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所处行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
》 (一)《第,一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建材》、交通运输、建筑】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
《 1.年耗能在!2,00万?吨标准煤以上—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于中央】企业:前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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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
(!二,)第二类企业—第一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
: : 1.年耗能在1!0万:吨,标准煤以《上
》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位?于中央企业》中等水?平
? ? ,(三)第三类—企业除上《述第一类、第—二类以外《的企业
》第六条 国资—委,根据企?。业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和生态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适,时对企业类别—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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