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员和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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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局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指定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负责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且人:员数量应当满足【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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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参加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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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两年参加一次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复训》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局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当为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人员配备工作【必需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计算机、《网络通讯设备、【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和录音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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