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执【法条:件保障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将农业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执—法抽检经费、罚没物!品保管处置》经费等纳《入部门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数据归集—整合、互联互通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执!法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掌?上执法、《移动执法实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置执法—办公用房和问—询室、调解室、听】证室、物证室—。、罚:没收缴扣押物品仓库!等执法辅助用房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农业行政执法实】际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合理》配备农?业行政?。执,法执勤?用车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依法履职所》需的基础装备、取证!设,备、应急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内设或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在编】在职执法人员统一配!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自行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不得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式 》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制—式服装?和标志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的应当【交回所有制式服装】和帽徽、《臂章、肩章等标志】;,退,休的应当交回帽徽】、臂章、肩章等所】有标志 《 第三?十五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规范使用》执法标识不得随意改!变标识的内》容、颜色、内部结构!及比例 》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所有权【归农业农《村,部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将,相同或者近》。似标识作为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