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优先股股》东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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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发行优先【股的公司《除按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制定章程有关条款!外还应当按本办法在!章程中?明确优先股股—东,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公司章程应明确优先!股股东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比例、】条件:等事项
第十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一)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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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 ,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 ? (四)发》行优先股;
【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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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可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向优先股支付股息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一定比—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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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优先【。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发行人回购》优先股包《括发行人《要求赎回《优先股和《投资者要求回售优先!股两:。种情况并应在公司章!。程和招?股文件中规定其【具体条件发行—人要求赎回优先股】的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的除—外优:先股回购后相—应,减记发行在外的优先!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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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优先股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十五条 》。除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事项:外计算股《东人数和持股比例】时应分别计算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十六条 】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固定股息率的】可以在优先股—存续期内采》取相同的固定股【息率或明确每年的】固定股息率各年【度的股息《。率可以不同;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采用浮》动,。股息率的应当明确优!先股存续《期内票面股》息率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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