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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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于已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商业银行】应明确风险分类标准!和内评体系违约【定,义之间的稳定对应】关系
《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信用卡贷款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类业务确定】其风险分类
! 银保监会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办》法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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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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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自2023【年7:月1日起新发生的业!。务应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分类】对于2023年7】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商业银》行应制订《重新分?类计:划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季度有计划】、分:步骤对所有存量业务!全部按本办法要求】。进行重?新分类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完】成存量业务》。的重:新分类?过渡期?内尚:未按:照本办法重新分类】的存量业务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相关规定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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