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型式批】准 第十四】条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型式:评价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型式评价》报告和计量法—制管理?的要求对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申请人》颁发型式《批准证书;审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 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标:注国:家,统一规定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第十六条 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计】量器具的被委—托方应当取得与委托!加工计量器具相应的!型,式批准并《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加工的计量!器具:应当标注委托—方、被委托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被委】托方: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第十七条【 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型式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型式批【准 第十八条 】生产者制《造,计量器?具应当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等并对其!制造的计《量器具?负责保证其计—量性能符合》相关要?求鼓励?生产者建《立完善的测量—管理体系自愿申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制,造计:量器:。具的质量、实际制】造产品与批准型【式的一致《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