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型式批准的申请
!
第《。六条: 生产者《制造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型—式批准
!申请型?式批准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递交申请资料
【
第七条 》收到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需《要补充资料》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补正期限
! 审查通过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并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自收【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 ?。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承担!型式评价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该机构》递交以下技术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真?实有效性《负责
— :。(一)样《机,照片;
《
《 (二)《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
(【三)总装图、电路】图和关键零部件【图(含关键零部【。件清单);
—
(四【)使用说明书;
】
》(五)制《造单位或者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 逾期没有》递,交,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退回》本次:。委托受理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实施行—政许可
第九【条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当—。自收到技术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审查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提供试验样【机
》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机!构提供试验》样机:逾期:。没有:提供:的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向】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退【回本次委托受理申】请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实施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