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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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并对?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处理
【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经,营者集?中审查
】 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受委托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审查—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审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一致!性
第《三条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时坚《持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所,有经营者《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经营者!集中是指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下列情形
!
?。 :(一:。)经营者合并—;
: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五条 《判断经营者》是否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
,。 (一)交】易的目的和未来的】。。计划:;
(】。二)交易前后其【他经营者的股权结构!及,其变化;
— (三)其】他经营者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的表【决事:项,及其表?决机制?以及其历史出席率和!表决情况;》
: (四)【其他经营者》董事会等决策—或者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表决机?制以:。及其历史《出席率?和表:决情况?;
:
(五)】其他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等;《
《 (六)其—他经营者股东、董事!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委托《行使投票权、—。一致行动《人等;?
(七】)该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是否存在重!大商业?关系、合作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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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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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经营者?均拥有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构成对其他经!营者的共同控制
】
第六条《 市场监《管总局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可以针对《。涉及国计民生—等重要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制定具》体的审查办》法,。
《 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审查工作
—第七条 市场监【管总局强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的信息化》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审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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