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四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在改革和完》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方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任!。务进行生态环—境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开展《生态环境统计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第四十五条 —生态环境部定期对全!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进行评估按》照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者表扬
第—四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的】。;
?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内】容的;
】 (三)《未执:行批准或者备—案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的;】。
(四)!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 (五)要求!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六)违法公布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 (七)—泄露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生《态环境?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予以处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予以—处分
【 (一)拒绝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的;
《
, : (三)》拒绝、阻碍生—态环境统《计调查、监》督检查的;
!。 (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