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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63?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3年5月!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署长 俞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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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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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高质量发展】完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 (》一,)将第五《条中的“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修改为“下】列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 , (二)将第】八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取得经】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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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删《除第十五条中的“接!受海关?。培训:”,
(四】。)将:第十七条修》。改为“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名称、主体类!型以及保《税仓库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自上述】事项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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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库变更地—址、仓?。储面积(容积—)等事?项的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当《。。提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 “保税—仓库变更仓库类型的!按照本?规定第二章》保,。税仓库的设立的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应】当注:销变:更,前的注册登记收回】原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五)?将第二十《三条中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出库手续海关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管理:和验放”修改为“】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运往?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继续实施保【税监管的《;”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保税仓储货【物已:经办结海关手—续的收发《货人应当《。在海关规定时限内提!离保税仓库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提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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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将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擅自》在保:税,仓库存放本规定【第五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货物】的;”第二项—修改为?“(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第三项【修改:为“(三)保—税仓:储货物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第四项修改为“【(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办理》海关手续的”—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收发!货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已?。经办结海关》手续的保《税仓储货物》提离保?税仓库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海关对保税仓【库依法实施监—管不影响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其相应职责》”
《 :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第:243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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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第七条中》。。的“经?海关批准出口监管仓!库可以存入下列货】物”修改为“—下,列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可以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将第!。七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 (二)将第!九条第?。一项修改为“—(一)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包括仓储》经营”;《删除:第二项;将第三项】改为第二项》
(三】。)将第?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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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本:办法:第九条第三项”修改!为“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
(【五,)删除?第十七条中》的“并接受》海关培训”
! (六)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名称—。、,主体:类型:以及出口监》管仓库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应当自—。上述事项《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出口?监管仓库变更地【址、仓?储面积等事项的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企业应当提前向!主,管海:关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 “出《口监管仓《库变更仓库类型【的按照本办法第【二章出口监管仓【库的设立的有关规】定办理”
【。 (七)—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除》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外,还应当提交》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八)删除第二十七条!中的“仓库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除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外还应当!提交: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九)第二十—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已经办结转进口手!续的应?当在海关规定时【。限内提离出》口监管?仓库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可:以延期?提离”
》 (十—),将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修改为“!(一)?擅自在出《。口监管仓库存放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货物的;”删除第四!项中:的“经营事项发生】变更”
【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收发货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已经办?结转进口手续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提离出口监管!仓库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依法实施—监管不影响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依法履行!其,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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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正)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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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第】二条中的“》商检法规定”—修改为“《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
】 (二)—删除第?四条中的“》确定、调整和公布】实施抽查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种类?”
【(,三)将第五》条中的?“,预警通告”修—改为“?。风险预警”
【 (》四)删除第》十条:中的:“每年”
— (五)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主管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抽查检】验计划经过必要调查!结合所辖地区相关进!出口商品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 ,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主管海】关应:当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抽查检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所辖地区的【抽查检验”
】。 (七)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抽样》。后抽查?检验人员应当对样】品加:施封识填《写抽:样,单并签字《;被抽查单位应【当,在抽样单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特殊情况下由!海关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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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删除第二十四条
! 此外对【相关规章《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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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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