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检查
第十四!条 飞行《检查组应当制定飞行!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方式、程序、重点!、,标,准以:及被检查对象确【定方法等主动—研判风险视情—提出防控预案—
具【体实施方案报经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飞《行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及?相关工作证件—并送达?检查通知书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第!十六条 被检查对象!应当配合飞行检查工!作明确现《场负责人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如实回!答,飞,行检查组的询问并】对,疑点数据和》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供证明材料!。
必【要时飞行检》查组可以询问与检】查事项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十七条— 现场检查应当至】少有2名《持有:执法证件的检查【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应当做《好文:字或者音像记录记】录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客观真【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
?。 《现场检查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以逐页签!字,或者盖章等方—式确认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并:经询:问对:象逐:。页签字或者捺印【确认
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作出检【查结论前飞行检查】。组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的有关情况被【。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陈述和申辩补充相!关材料飞《行检查组应》当如实记录、—认真审核、充分研判!、,集体决策妥善—进,行争:议问题处理
第】十,九条 飞《行检查组对被检【查对象不配合检查】、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无正当理《由拒不认《可检查结论的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移交被检!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需增加检查力量、延!长检查时《间的或者因》特,殊情况需中止、取消!检查的飞《行检查?组,应当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结束飞行检!查组应?当,与被检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就》检查:发现:问题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和定】量是否准确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被检查对象所!在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障政策作为认!定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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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检?查中的重大问题【。飞行检?查组应当及时向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飞行》检查组应当在飞行检!查结束时形成—书面飞行检查—报告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并向—被,检地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移交》飞,行检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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