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负责【对水利工程造价【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水利《工程造价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计价依据情况—;
》 (二《)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造价人员明确情况;!。
—(三)?有关造价文件—编制、报审、—审批或报《备情况;
— (四)【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 (五)水利造价】工程师按照相关规】定,注册、执业》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依法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作出说!明;
》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购买》技术服务的方—式对水利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撑
《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水利【工,程造价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控:告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信用监管!对水利工程造价【相关:单位和人《员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进行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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