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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实施造价管理注【重技术经济比选【合理:确定各阶《段工程造《。价实现全《过程造?价控制
》第十五条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阶段应】当依据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造价编制规—定、概算定额—、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投资估算
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应当?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造价编—制规:定、概算《。定额、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投资:估算
—。。 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控制
】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应当依据《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造?价编制规定、概算定!额、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制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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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概算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提出—的设计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1:0%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向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报:告并按审批部门【要,求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八条 水!利工程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标》底应当依据相关法规!确定
— 招标人》不得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并合理约—定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实行招标!投标的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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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计价依?据等:协商确定《。结算:原则
第二十一】条 合同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和调?价方法、确认—的工程量、变—更及索赔事项—处理:结果等进《行完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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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设》计概算中计列的预备!费由项目法人在造】价编制规定允许范】围内使?用
》 预备费》的使:用,由项目法人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批准—或者核定的设计【概算:
: 由》于建设期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及》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设计概算—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组【织,编,制修改概算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或者》经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核后报概算核—定部门核《定
?第二十四条》 ,鼓励: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推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第二十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当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和有关》。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第二【十六条 鼓励推行水!利,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咨询?、设计等专业—机构和水利造价【。工程师的作用实【现,水利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与》全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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