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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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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聘:请证券服务机—。构,。的应当立即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 : ,。 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计《划、:方案或者相关事【项的现状以及—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因素等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 ? 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的仍然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其【采用的专《业意见的《内容:并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所形!成的结论负责在【保持职业怀》疑并进行审》慎核查、开展—必要调查和复核的】基础上排除职—业怀疑的可以合理】信,赖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后非因正当】事由不得更换证【券服务机构确有正】。当事:。。由需要更换》证券服务机构—的应当披露更—换的具?体原因?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的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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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涉及购买资产】的还应当就上市【公司对交易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进行详细分—析,
第二《十条 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规范开展执业!活动;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 相关资》产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和因素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相关资产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通—行指:标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前两款情形中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单独予以披】露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明【确判断并作》为董事会决议事【项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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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独立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可以另行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意见上市公司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调阅相关材料!并通:过安排实地》调查、组织证券服务!机构汇报等方式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第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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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 本次》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至迟》。应当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盈》利预测报告》的,该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同时公告
! 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规—。定的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另:行规定
】 上市?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一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告】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的意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报告或?者,意见等信息披—露文件
《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二)交易价格或者】价,格区:间;
— (三)》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 (?四)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五)?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六—)决议的有效期【;
—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具体授》权,;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交易对方《已经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就受让上市公】司股权或者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达成?协议或?者合意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应当回避表!。决
《 上市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和其他?合,法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以及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作出:决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公开承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应当公开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前两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还应当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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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证券?交易所设《立,并购重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依法审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提出审议《意,见
—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基于并购《重组委的审议—意见形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
证券交!易所认为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将审核意见、上市!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认为【不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作出终止—审核决定
第【二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后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按规?定应当扣除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款—规定的时限内—
》 ,中国证监会基于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发现存在《影,响重组条件的新增事!项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问询并】就新:增事项?形成审核意》见
《 中国》证监会认为》证券交易所对前款规!定的新?增事项审核》意见依?。据明:显不充分《的可以?。退回补充审核证【券交易所补》充审核后认为—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新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意见等相关文件注册!期限按照第一—款规:定重新?计算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 证券交易】所审核或者中国【。证监:会注册期间上市公司!按照前款规》定对原交易》方案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证券交易】所重新提出申请同时!。公,。。告相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审核或?者中国证监会注册】期间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撤回申请的】应当说明原》因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予以公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交易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时已具!体授权董事会可以决!议,终止本?次交易?的除外?。
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其申请作出》的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后应当在!。次一工作日予以公】告
?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告注册决定【的同时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文,件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按照本?办,法,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证券交!易所通过《问询、现《场检查、现场督导】、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等?方式进行自》律管理发现重—组活动明显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可能因—。定价显失公允、【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问!题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报请中国【证监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应当《及时:实施重组方案并于】实施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编制?实施情况报告书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 : :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应当】与实施?情况报告书同—时报告、《公告
第三十【三条 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之日起】六十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此后每!三,十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属于】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情形的?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文件之》日起:超过十二个月未实施!完毕的注册文—件失效
第三十四!条 上?市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作《出公告;该》事项导致本次交易发!生实质性变动—的须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还?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证券交】易所重新提出申请】
第三《十,五条 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 , , 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应当【提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责任
!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
】第三十六条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下列《情形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并【予以公告
— : (?一)上市公司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前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或者因?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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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在实?施重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第三十七条!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实施【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限届》满后仍存在尚—未完结的督导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第三十八条【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 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结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第?二、第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前款第(二)至(六!。)项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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