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 建标库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