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二章! ,抽查检验《 ? 第十条 海关【总,。。署制定?并下达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包括商品》名称:、检验?依据、抽《样要求、检测项【。目、判定依据、实施!时间等必要时可对抽!查检验计划予以【调整或者下》达专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计划 第十一!条 主?管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抽查检验计》划经过必《要调查结《合所辖地区相—关进出口商》品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 !主管海关应当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抽查《。检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所辖地区【的抽查检《验 第十三条【 实施现《场抽查检《验时应?当,有,。2名:以上(含2名—)人员?参加抽查《检验人员应当—在抽查检验前出示抽!查检验?通知书?和,执法证件并向被抽】查单位介绍》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有关证件不!。符合规定时》被抽查?单位有权拒绝—抽查:检验 第》十四条 对实施抽】查检验?。的,进口商品海关可【。以,在进口商品的卸货】口岸、到达》站或者收用货单位】所在地进《行抽样?;对实?施抽查?检验的出口商品海】。关可以?在出:口商品的生产单位】、,。货物集散地或者发运!口岸进行抽样 【 ,第十五条 》抽取的?进出口商品的样品由!被抽查单位无偿【提供样?品应当随机抽取并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样品及】备用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抽?样要求?和检验?的合理需要 第十!六条 抽样后抽查】检验:人员应当《对样品加施封—识填写抽样单并签字!;,被抽查单《位,应,当,。在,。抽样单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特》殊情况下由海关予以!确认 第十—七条 对不便携带】的被封样品》抽查检?验,人员可?以要求被抽》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邮寄或】者送至指定地点被抽!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第十八条 销售】商应当及时》通知供货商向海【。关说明?。被抽查检验进口商】品的技术规格—、供:销情况等 第十】。九,条 :承担抽查检验的【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条【件和能力检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测未经许可严禁将所!检项目进行》分包并对检测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检测单位—接受样品后应—当对样品数量、状】况与抽样单上记录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样品的检—测工:作,所检样品的原始【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第二十一条 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依据、检测项【目必须与抽查检验】的要求?。相一致?检测报告应当内【容,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测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检测】报告送达海关 】第二十?二条 验余的样品】检测: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被抽查单位领—回,;逾期不领回的【由海关做出处理 】 第:二十三条 主管海关!在完成抽查》。。检验任务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抽查结】果并将抽查情况及结!果等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将抽查结果】及有关?材,料对外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