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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预算下?达 ? 第十一条— 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30日内将当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下达省级财政】部门;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计数提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相关转移支付预算!下,达,文件抄送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当地监管》局,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    《 农:业农村部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并提交财】政部财政部在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时一并下达—各省分区域》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 【第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接到下?达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后会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地区耕地建】设与利用实际情【况应:当在30日内将【预算分解《下,达至: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同时将【直达资金分配结【果,。报财政?部备案?抄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第十三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规划要求做—好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规划在安排本级!相关资?金时加强与中央补】助,资金和有关工作任务!的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