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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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 ?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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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第四【十一条? 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后公》众公司用同一次【定向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适:用本办?法
》。 , 公众?公司按照《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经全国股转!系统审核无异议【的定向发行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二条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其他支付手段】的应当遵守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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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为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业务【许可、业务规—则及:法律责任等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退市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依法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第【四十五条《 股票不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内》容比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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