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
【
第十四》。条 :公众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众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应?。当在披?露决议的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估值报【告)董事会还应【当就召开股》东大:会,事项作出安排并【披露
》 如《公众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召开董】事,会前相关资产尚【。未完成审计等工作】的,在披露首次》。。董事会决议》的同时应当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独立财?务顾问对预案的核查!。意见公众公司—应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六个月?内完成审计等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一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估值报告》)等董事会还—应当就召开股东【大会事项作》出安:排并披露《
:第十六条 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众公司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应当对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下的股东】表,决,情,况实施单独计票公众!公司应当在决—议后及时《披露表决《。情况
】前款所?称持股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下【的,股东不包括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以《及持:股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上股东的关】联人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
第十七条 公【众公司可视自身情况!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便《于,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退?市公司应当采用安全!、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十八【条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以】使用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
】 使用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的其支付【手段的?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定价可以《参考董事会召开【前,一定期间内公众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或市净率》等,董事会应当对定价】方法和依据》进行充分披》露
第十九—条 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二:。百人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持申》请文件向全国股【转系统申报
! , 中国证监会在全国!股转系统收》到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同步关注本次发【行股: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 , 全国股转系统】认为公众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将审核意见、公!。众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注册;认为!公众公司不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作出终止审核决【。定
— 中国证监会—收到全国股转系统报!送,的审核意《见、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基于全国股!转系统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影响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要求的新》增事项的可以要求全!国股转系《统,进一步问询并就新增!事项形成审核意【见;:认,为全国股转系统对新!增事项?的审核意见依据明】显不充分的可以退】回全国股转系统【补充审核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注,册,期限重?新计算?
,
第二十条》 ,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的全国股转系!统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以及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估【。值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 《全国股?转系统审核过程中发!现本:次发行?股份:涉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全国:股转系?统定位的《或者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请《示报:告中国证监会及时】提出明确意》。见
第二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通过要求全》国股:转系:统进一步问询、要】求证券公司或证【券服务?机构等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现场【。检查等?方式要?求公司补充》。、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公众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程序
!
: 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公众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交易或者撤回有】关申请的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不予注《册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全国股转系统—不受理该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第二十五条 公众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应当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并披露!。
? 全《国股转系统应—当加强对相关当事】。人履行公开》承诺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对【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及:时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应《当及时实施重组方】案,并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编《制并披露实施情况】报告书及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专业意》见
》 退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退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二个工作日》内披露实施》进展情况;此后每】三十日应当披—露一次直至》实施完毕
》
第二十七条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众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公众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第二十八《条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五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报《送全国股转系统并】披露
—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
: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的状况;
【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如有);
【 :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众公司股份应当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诺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