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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建设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消【。防、:自然保护《地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内建(》构):筑物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还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
】 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不得未经审批建设或!者擅:自更:。改已批准规划方案、!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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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在建【筑、雕塑、绘画【、装饰等《方面融汇《中华文化《、体:现中国风格》
第五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应》当坚:持安全实用、俭朴适!度、:绿色环保的原则【防,止造成资《源浪费、增加—群众负担《、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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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募集:。资金不得向信教公】民摊派不得超—。出,偿还能力《进行借贷
第五】十,。三条 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 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第,。五十: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土地和?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应当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五】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均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场》所获:得经济收益不得干】预该场所的》内部事务
】。 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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