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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源头管》控,
第十二条】 生产?、销:。售的货物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得虚假标定车辆技术!参,数不得拼装》或者:非法改装《。。货物运?输车辆?
?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维修、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拼装、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出具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牌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配发车辆营运【证
《。 ,第,十,五条 煤《炭、水泥、钢材【、砂石、混凝土、矿!产品、化工产品等货!物装载、配载集【散地:和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等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明确装载、计重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二)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称重设—备并依法进行周期】。检定;
! , (三)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
! : (四)—按照货物运输车辆装!载要:求装载、配载货物】。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配载证明并交【由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随车:。携带;
! (五)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和货—物名称、重》量、尺寸等信息【进行登记保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货运源头单位并定期!更,新
第十【六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出场(站!);
》 《 (:二,)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 《。 (三)为—拼,装或者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 , (四)为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
】 《 :(五:)篡改或者擅自【删除货?物运输车辆称重【检测数据;》
《 ? ,(六)擅自拆除、损!坏技术监控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技!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在货运!源头单位《比较集中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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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对指使、强令【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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