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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源?头管控?
第》十二条 生》产、:销售:的,货物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得虚假《标,定,。车辆技术参数不得】拼装或者《非法改装货物运输】车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维—。修,、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不?得为: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拼装】、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出具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牌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配》发车辆营《。运证
《 , 第十五条 煤【炭、水泥《、钢:材、砂石、混凝【土、矿产品、化【。工产品等货物装载、!配载集散地和物流】园区、货运》站(场)等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明确】装载、计《重等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二—)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称重设》备并依?法进行周期检—定;
! (三)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
】
(】四)按照货物运输】车辆装载要求—装载、配载货—物如实计重、—开票出具装》载、配载证明并【交由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随《车携带;
— —(五)?。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和货—物名称、重量、【尺寸等信息进行登】记保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货运源头单》位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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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出场(站);】
— :(二)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 (三)为拼装或!。者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 (四《。)为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
! (五)《篡改:或者擅自删除货【物运输车辆称重检测!数据;
—。 ? (六《)擅自拆除、损【坏技术监控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技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在货运!源头单位比较—集中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货物对?指使、?强令: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的: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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