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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 第三条 乡村振】兴,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 ? 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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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乡村振兴促进—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 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公益宣传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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