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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 本?条例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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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乡】村振兴?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动和】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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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工《。作
第—五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乡村振兴!促进相关工作—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
【 , ? 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乡村【振兴促进公》益宣传
第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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